颱風衍生旅平險理賠爭議 保險局要求產險公會提解方 [2026/7/14]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近期颱風造成班機航班大亂使民眾對旅平險理賠的需求直線增加,但有不少民眾抱怨,當保戶因天災(如颱風)導致班機取消而「滯留海外」時,產險公司卻普遍主張由於回國當日本無預訂住宿,因此只能理賠2000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已責成產險公會依據保險法54條規定,儘快研議出對保戶有利的新通則來處理理賠事宜。 蔡火炎指出,依照旅平險新制,旅平險的實支實付險,也必須基於「損害填補」原則來理賠,因此,倘若被保人因為天災、戰亂等,致使必須更改旅程,因而增加的交通住宿費用,就必須以實際支付金額減掉退款,而必須以增加原預定費用的20%為上限,這是在有單據的情況之下。但倘若被保人不能出示單據,將改為對交通費及住宿費的每日定額2000元的給付來理賠,蔡火炎舉例,倘若因為行程變更,改住在親友家這類,可能就沒有收據,這時可能就只能有定額2000元的給付。 關於因為颱風的發生,致使旅平實支實付險產生爭議,對此蔡火炎也特別指出,保險局已責成保險公會,依照保險法54條規定:「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契約之限,而且保險契約的解釋,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亦即不能只依法規的文字內容,而必須探詢當事人的爭議,要利於被保險人的理賠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