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更改險 理賠溯及4/1 [2026/7/21]

近期受颱風影響,不少旅客因航班取消或延誤,被迫在旅程末段滯留海外。產險公會7月17日公布旅程更改保險最新處理原則,返台前所增加的住宿費用,可從寬以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住宿費為基準再增加20%作為每日給付上限,並溯及適用2026年4月1日以後發生的案件。此外,產險公會表示,正著手匯集各方意見,就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旅程更改保險的承保範圍進行全面條款檢視及修正。

產險公會表示,產險業已著手檢視修正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旅程更改保險」條款;目前旅客於旅程末段因颱風等事故滯留海外,所增加的住宿費用,將從寬以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住宿費為基準,再增加20%作為每日給付上限,並溯及適用2026年4月1日以後發生的案件。

近期受颱風影響,不少旅客因航班取消或延誤,被迫於返台前滯留海外。產險公會7月17日公布旅程更改保險最新處理原則,富邦產險、國泰世紀產險、新光產物及旺旺友聯產險等多家產險19日上午陸續公布理賠說明。

由於這項處理方式是產險公會邀集會員公司討論後形成的共同決議,即使部分產險公司尚未另行公告,也將依公會決議、保單條款及個案事實辦理。

例如原預定旅程最後一晚單人住宿費為5,000元,因颱風導致航班取消而滯留海外,滯留期間每日住宿費用將依實際支出理賠,單日給付上限為6,000元;若住宿單據包含多人費用且無法拆分,則依實際住宿人數比例計算。若全程未安排付費住宿或無法提供證明,每人每日交通及住宿費用合計仍以2,000元為上限。

產險業提醒,旅客因颱風等事故衍生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時,應妥善保存航班取消或延誤通知、原預定行程證明、最後一天住宿費用單據,以及滯留期間實際支出的交通、住宿及退款證明,以利後續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