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有繳、理賠拿嘸?金管會發函 要保險業務說清楚「非必要醫療」可能不賠 [2026/9/14]

保險「非必要醫療」理賠爭議頻傳,金管會保險局正式發函,要求產壽險二大公會轉知旗下保險公司,督促第一線業務員在銷售保單時應主動向保戶說明,日後若接受「非必要醫療」,恐無法獲得理賠,盼藉此在源頭化解理賠爭議,避免保戶陷入「保費有繳、理賠拿嘸」窘境。

所謂「非必要性醫療」是指,保戶接受的手術、住院或治療,經保險公司醫療顧問審查後,認定「不需要開這個刀」、「不需住院這麼多天」等原因而未達理賠。保戶若不服,除了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外,甚至可能走上訴訟一途,聲請法院指定的醫療鑑定,才有機會拿回應得的理賠金,過程曠日費時,也墊高保戶維權成本。值得留意的是,醫療險保單多為一年一約,一旦理賠出現爭議,保戶隔年還可能面臨保險公司不願續保的處境。

據悉,近年保險理賠申訴案件中,因「必要性醫療」認定產生的爭議件數高居各類爭議類型之首,反映保戶投保當下,普遍不清楚保單條款背後暗藏「必要性醫療」這道關卡,往往等到理賠遭打折扣,甚至全數遭拒賠後,才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

保險局要求產壽險公會轉知各公司,將相關告知事項納入銷售流程,讓保戶投保前就有心理準備,理解醫療險、實支實付等商品的給付並非「有花費就理賠」,而是要通過保險公司的必要性審查。

保險業者坦言,必要性醫療認定茲事體大,牽涉醫療專業判斷,第一線業務員未必具備相關知識,要在銷售當下講清楚,實務上恐有難度;但也有業者認為,此舉方向正確,若能在銷售端先做好風險告知,長期而言有助降低理賠爭議與訴訟量,對保戶與保險公司都是雙贏。

壽險業者指出,保戶如果是基於病情需要就醫治療,保險公司大多都會理賠,但近年不少保戶聽從醫生建議,自費接受新式再生醫療,價格昂貴且健保並未給付,加上多數保單將其歸類為「非醫療必要」,常面臨保險公司拒賠,而這類治療是否屬於「必要性醫療」,也是近年理賠爭議持續升溫的關鍵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