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給付額13年未調整 立委提兩訴求拉高保障 [2025/11/13]
2025/11/13 12:53:17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針對給付額未隨物價調整,長期資訊不對稱導致訂價與收費機制混亂。立委林月琴、賴惠員、徐富癸1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我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機制,包含給付額、訂價與收費機制之檢討,呼籲交通部及金管會應積極研商。 林月琴表示,國內強制險的現行試算機制,因為長年缺乏交通違規資料與保險資料的串連,導致訂價與收費始終混亂。舉例來說,打開強制險官網的費率資訊可以看到,所謂的「從人因素因子」,其實並未與駕駛人的交通違規紀錄連動。 林月琴說,一方面,在台灣發生交通事故,並非都有違規,但卻仍會被註記為違規肇事;另一方面,有高風險的違規紀錄,卻又不會反映在保費上。如此脫鉤的現況,也讓主管機關無法說服一般民眾為何要加收保費。因為一年闖紅燈十次的駕駛人,與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收的是一樣的保費。 林月琴提到,由於強制險長期不公平且不合理的訂價與收費機制,導致給付額已經長達13年未能調整,始終凍結在200萬元,這樣的理賠額度,已經失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更遠遠無法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適當且合理的保障。 賴惠員指出,現行強制險的死亡與失能最高給付額仍停留在200萬元,但13年來物價、薪資、醫療費用都大幅上漲,唯獨理賠金額原地踏步。她強調,13年前的200萬,跟現在的200萬已經完全不同。受害家庭不只失去親人,還得承受沉重經濟壓力,這對他們太不公平。 賴惠員認為,除給付標準過時外,強制險的訂價機制同樣失靈。違規紀錄、事故資料與理賠資料並未整合,導致好駕駛與壞駕駛都繳同樣的保費。這樣不但讓保險公司缺乏調整誘因,也讓政府難以掌握真實風險,「整個市場變成一攤死水」。 徐富癸指出,強制險給付額從2012年調至最高200萬元後,便從未調整過,整體給付上限未隨物價及生活成本上升而調整,導致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保障嚴重不足。強制險作為最基本的交通事故受害者保障機制,應適時調整給付標準,以滿足實際需求並反映物價變動。 徐富癸說,建立完整配合制度也是交通部與金管會急迫面對的問題,金管會去年12月拋出幾項修正方向,包含肇事致死者費率級距、取消保費性別差異、註記非車主駕駛等內容,都是可以藉由強制險拘束潛在風險之駕駛,但是草案還沒出來,金管會應該盡快研擬,完善強制險的保障。 記者會提出兩點訴求: 一、重新檢討汽機車保險機制之設計:確實推動駕駛人、行為人之從人因子與違規肇事計算方式,將違規資料、事故資料與出險資料連結,以有效透過保險機制遏止駕駛人違規行為,達成改善我國道安的目的,也讓制度更公平透明,達到「誰安全、誰省錢」的原則。 二、檢討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應盡速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額至至少350萬以上,確保受害者家屬獲得合理保障。